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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5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歡迎踴躍報考。

  1. 商標法明定商標代理人之資格,應經「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並申請登錄及每年完成在職訓練者,始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為落實商標代理人管理,建立商標專業能力認證機制,本局今年特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115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

  2. 通過本能力認證可證明其在智慧財產權商標領域所擁有之專業職能基礎,得作為業界選聘人才或學術教育評量之客觀標準,非常適合欲從事或已從事商標相關服務工作者,歡迎各界踴躍報考。

  3. 本考試之考試科目共5科,皆可單獨報考,單科成績可保留3年。全數考試科目於成績有效期間內皆達通過標準,即可申請授予及格證書。

  4. 考試報名期間:115年6月1(星期一)上午10點起至6月22日(星期一)下午5點止。

  5. 考試日期:8月15日(星期六)及8月16日(星期日)

  6. 考試地點:臺北(國立臺灣大學)、臺南(國立成功大學)

  7. 其他考試資訊請詳見附件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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